招魂碑 -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招魂碑
位置 臺灣新北市瑞芳區第十九號公墓
材料安山岩
建成时间1934年
公众参观開放時間:全天
參觀費用:免費
使用者臺陽股份有限公司
官方名称臺陽公司瑞芳辦事處歷史建築群
類型登錄等級:歷史建築
登錄種類:其他設施
评定时间2003年8月28日
詳細登錄資料

招魂碑,位於臺灣新北市瑞芳區第十九號公墓。昭和9年(1934)12月,由當時臺陽鑛業株式會社社長顏國年和瑞芳鑛業所所長翁山英所立,以悼念採礦喪生的採金人。2003年登錄為新北市歷史建築「臺陽公司瑞芳辦事處歷史建築群」之一。[1]

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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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碑緣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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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緒15年(1889)基隆河八堵河床發現砂金,引來大量淘金客,後來溯溪而上,發現九份地區小金瓜露頭,為含金的石英脈,吸引了更多採金客到瑞芳。採礦風險高,紛爭多,從清末到日治時期昭和年間,為了挖掘金礦,死傷多人。[2]

根據碑文內容所示,瑞芳礦區自清末乙酉年(1885)開採至昭和9年(1934)即將屆滿50年,故由當時臺陽鑛業株式會社社長顏國年與瑞芳礦業所所長翁山英共同起議,在原本亂葬崗處建碑(瑞芳區第十九號公墓,九份隔頂停車場上方),以表達向數十年來在九份地區採礦犧牲生命者的弔念尊崇之意。[1][3]

碑碣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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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魂碑完成於昭和9年(1934)冬天,以長方形錐體雕刻「招魂碑」,碑文縱高約79公分,橫寬約50公分,雕刻在基座正面,[4] 材質為安山岩,立碑人顏國年、翁山英,碑文無題,由基隆保粹書房漢學教師李石鯨撰文,以文述事,[5]九份漢學教師吳如玉落筆書寫,[6]蔣文峯鐫刻製碑,作工精美。[1]

碑文陽面設有階梯,陰面擋土牆設有安置骨灰罈穴位。 [1]

碑文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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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資產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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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碑保存完善,立碑緣由、立碑者與九份發展史有直接關聯,符合「具歷史文化價值者」之評定基準。因此,2003年臺北縣政府將臺陽公司瑞芳辦事處歷史建築群(包含瑞芳辦事處、招魂碑、八番坑、頌德碑、修路碑)公告為歷史建物。[1]

相關條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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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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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0 1.1 1.2 1.3 1.4 國家文化資產網. 臺陽公司瑞芳辦事處歷史建築群. 文化部文化資產局. [2021-08-2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01-04) (中文(臺灣)). 
  2. ^ 鍾, 溫清 (编). 瑞芳鎮誌-礦業篇. 臺北縣: 臺北縣瑞芳鎮公所. 2002: 第54–66頁 [2021-08-2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7-09). 
  3. ^ 國立中央圖書館臺灣分館. 招魂碑. 國家圖書館臺灣記憶系統 (中文(臺灣)). 
  4. ^ 國立中央圖書館臺灣分館. 開掘金礦犧牲者招魂碑記. 國家圖書館臺灣記憶系統 (中文(臺灣)). 
  5. ^ 簡, 萬火. 基隆誌. 基隆: 基隆圖書協會. 1931: 第67頁 (中文(臺灣)). 
  6. ^ 鍾, 溫清 (编). 瑞芳鎮誌-人物篇。2002。. 臺北縣: 臺北縣瑞芳鎮公所. 2002: 第37頁 [2021-08-2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7-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