耳麦 -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耳麥(英語:Headset),指的是附有麥克風的耳機,現多指罩耳式耳機(Circumaural)與麥克風一體化的音訊输入输出裝置。1910年由美國人納撒尼爾·鮑德溫(Nathaniel Baldwin)發明,後被美國海軍收購[1]。但當時麥克風尚未小型化,無線麥克風更要到1950年代才問世。[2]。
耳麥可粗略分成單聽筒與雙聽筒、有線與無線等種類。常用於無線電通訊、運動競技、廣播錄音、語音聊天、免持電話聽筒等。
與耳機相比,耳麦較不重視樂曲撥放的音質,而著眼於方便佩戴者的即時遠隔雙向語音通信。聽筒多為封閉式以避免回授雜音。
参考文獻
[编辑]- ^ Against Headphones. 《紐約時報》網站. 09 January 11 [2011-01-0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6-12).
- ^ McClelland Sound History: 1940–1950. 互联网档案馆的存檔,存档日期2010-01-15. Retrieved on January 14, 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