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州直隸州 -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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雍正十一年(1733年)升易州為直隸州。「明易州屬保定,本朝初仍之。雍正十一年以萬年吉地所在,升為直隸州,以淶水縣及山西之廣昌縣來屬。」[1],雍正十一年十一月,「升直隸保定府屬易州為直隸州,以保定之淶水及山西省之廣昌二縣隸之。從直隸總督李衛請也。」[2]
註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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雍正十一年(1733年)升易州為直隸州。「明易州屬保定,本朝初仍之。雍正十一年以萬年吉地所在,升為直隸州,以淶水縣及山西之廣昌縣來屬。」[1],雍正十一年十一月,「升直隸保定府屬易州為直隸州,以保定之淶水及山西省之廣昌二縣隸之。從直隸總督李衛請也。」[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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