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火 (1960年杂志) -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星火》是下放农村兰州大学此前反右运动中被划成右派的学生于1960年创办的杂志,仅印出了一期,因其内容不见容于当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很快被取缔。

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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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9-196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大跃进”人民公社化运动后,出现了大饥荒兰州大学被下放到农村进行劳动改造的部分右派学生,目睹了甘肃省武山天水两县的农村饥荒的惨烈情况,1960年初,历史系学生张春元发起创办《星火》杂志,他们希望通过《星火》杂志,传播思想、唤醒社会的良知。

学生们凑钱买了油印机,自己刻蜡版,印成了首期《星火》,三十多页,其中发表了林昭的长诗《普罗米修斯受难的一日》。该期有篇文章,称赞彭德怀为民请命,并表达了对毛泽东的不满。在《当前的形势和我们的任务》一文中则揭露了当时社会的惨状,希望由共产党内部发起革命。他们计划将杂志寄给各省市的领导人,以期纠正错误。

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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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首期《星火》还没有寄出,第二期尚在编辑中,由於有人告密[1],1960年9月30日,在武山、天水的这些学生被捕,同时被捕的还有数十名了解并支持他们的当地农民。

  • 张春元被判无期徒刑
  • 中共武山县委副书记杜映华因为与这些学生有过交流,被判刑五年,刑满后,却不得回社会,留在监狱“就业”当工人;1970年与张春元同案处决。[2]
  • 中文系女学生谭蝉雪,判十四年;[3]
  • 化學系讲师胡晓愚,判十五年;
  • 物理系学生何之明,判十五年;
  • 物理系学生苗新久,判二十年;
  • 物理系学生顾雁,判十年以上;[4]
  • 物理系学生徐诚,判十年以上;
  • 中文系学生杨贤勇,判十年;
  • 生物系学生陈德根,判七年;
  • 化學系学生向承鉴,判十八年;
  • 当地四十多岁的农民刘武雄,判十二年。

1961年8月10日,张春元越狱,9月6日再次被捕。

1968年4月29日,林昭被枪决。

1970年3月,张春元和杜映华因“在监内进行第二次反革命活动”(递纸条),两人被处决于兰州[2]

1978年,中共中央发布五十五号文件,《星火》案所涉及的兰州大学其他七名案犯右派身份得到改正。1981年4月,天水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宣告张春元、向承鉴无罪。[2]

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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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星火于斯飘零:在2018年永别谭蝉雪. 端传媒 Initium Media. [2024-01-26] (中文). 
  2. ^ 2.0 2.1 2.2 《星火》首犯张春元越狱记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裴毅然
  3. ^ 谭蝉雪获 2016 年刘宾雁良知奖. Radio Free Asia. 2017-02-13 [2024-01-26] (中文). 
  4. ^ 顾雁的哥哥顾鸿将卡斯特罗写的《历史将宣判我无罪》寄给法院,特别用红笔将"无罪"二字划出;顾雁的弟弟顾麋在日记中表达抗议。而后顾鸿、顾麋都被打成"反革命分子"。

外部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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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火不熄:“铁拳”也不能粉碎的中国地下史学家运动——纽约时报中文网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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