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刚 (1972年) -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曹刚(1972年11月—),男,汉族,宁夏盐池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人物。
生平
[编辑]1996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6年7月参加工作。2003年3月,当选宁夏回族自治区团委副书记(正处级)。2004年3月,任宁夏回族自治区团委副书记、自治区青联副主席。2005年8月,任宁夏回族自治区团委副书记(副厅级)、自治区青联副主席。2006年12月,任宁夏回族自治区团委代书记、代党组书记。2007年5月,任宁夏回族自治区团委书记、党组书记。
2009年6月18日,曹刚因涉嫌违纪被自治区纪委“双规”接受调查;8月24日,因涉嫌受贿被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刑事拘留,9月4日被批准逮捕。2010年6月,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曹刚贪污受贿一案进行宣判,判处曹刚有期徒刑16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11万元,对其违法所得一切财物予以追缴。[1]
参考文献
[编辑]- ^ 宁夏团委原书记曹刚受贿近90万被判16年. 人民网. 2010-06-01 [2021-03-3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8-26).
民事職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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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杨玉经 |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宁夏回族自治区委员会书记 2007年5月-2009年6月 | 繼任: 张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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