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珠 -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朝珠

朝珠清朝官服的一種佩掛物,掛在頸項垂於胸前。凡皇帝、后妃、文官五品及武官四品以上,另外侍衛和京官等,均可佩掛朝珠,並且可作為皇帝所賞賜的物品。[1]凡文官五品以上、武官四品以上、翰林科道官、公主、福晋及五品官命妇以上,朝珠均使用杂宝及诸香制作。[2]朝珠兩旁共附小珠三串:一邊一串,另一邊兩串,名為“紀念”;另外有一串珠垂於背,稱背云。

朝珠源於佛珠,共108顆,每27顆間穿入一粒大珠,大珠共四顆,稱分珠或佛頭,據說象徵著四季,而朝珠的質料也不盡相同。由於清朝皇帝篤信佛教,本是閑時用來念佛的。

参考文献

[编辑]
  1. ^ 允裪. 乾隆朝大清會典. 北京. 1763. 
  2. ^ 允祹. 大清会典(乾隆). 北京. 古籍: 卷三十 礼部 冠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