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祐棿 -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广济王朱祐棿(15世纪—15世纪),明朝荆王朱见㴋第七子。[1]
弘治二年(1489年)七月赐名。[1]后封广济王,时间待考。
弘治五年(1492年),朱见㴋谋逆事发被赐死,明孝宗指定朱见㴋的侄子都梁王朱祐橺将来袭封荆王,命朱祐橺管荆王府事;弘治七年(1494年)三月,敕令朱祐橺将朱见㴋诸子世子朱祐柄、虞城王朱祐槢、洛安王朱祐橙、朱祐棿拘拿到府,令他们北跪接受面諭敕旨,都革去封爵降為庶人,和各自的子女都遷發楚王封地武昌城內,各自酌量撥房屋居住,照例給與柴米等物養贍。[2]
此后没有朱祐棿的记载。
参考资料
[编辑]无 原因:明政府封之 | 明廣濟國國王 ?年-1494年 | 无 原因:废为庶人,国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