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吉 (弘治進士) -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李吉四川嘉定州洪雅县人,官籍,明朝政治人物。同進士出身。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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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治十二年(1499年),登己未科三甲三十七名進士,授湖广松滋县知县[1]正德時擢大理寺右评事[2],官至南雄府知府,十五年六月考察以不謹冠帶閑住[3]

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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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荆州府志》
  2. ^ 《大明武宗毅皇帝实录卷之九十五》:正德七年十二月,诏旌表大理寺右评事李吉故母陈氏之门曰贞节。初所司以其事闻,未报而陈氏殁,至是吉援例请下礼部议覆,许之。
  3. ^ 《大明武宗毅皇帝实录卷之一百八十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