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繁 -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李繁(?—?),京兆府(今陕西西安)人。唐朝政治人物。
李泌之子,“少聪警,有才名”,以荫袭封邺侯,贞元中入仕为太常博士,依附裴延龄,陷害陽城和陆贽。又骚扰尊师翰林学士梁肅的遗孀,因咏《冬柳》被貶為随州(今湖北)剌史。在随州時,建南岳书院[1],後改处州刺史[2]。元和十二年(817年),重修栝蒼城牆與城門[3]。
元和十五年(820年),韩愈在袁州(今江西宜春)任刺史,李繁請他为孔庙作《处州孔子庙碑》。寶歷二年(826年),入朝为大理少卿,弘文馆学士。再出为亳州刺史,州境有贼,李繁出兵加以诛除[4]。時議以為李繁殺伐過甚,又事先不告知節度使,涉於擅興之罪。朝廷遣监察御史舒元舆調查,元舆與李繁有舊怨,又銳於生事,穷致其罪,太和三年(829年)十一月十日,以“滥杀不辜”下狱,赐死於京兆府。李繁恐先人功業泯滅,向獄吏求廢紙,臨死前於獄中撰《鄴侯家傳》。[5]
注釋
[编辑]參考書目
[编辑]- 《处州府志》卷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