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鴻綱 -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李鴻綱北平承宣布政使司藁城(今河北省藁城市[1]人。明朝初年政治人物,同進士出身。

明太祖洪武十八年(1385年),李鴻綱中式乙丑科三甲第二名進士,授官潭府奉祠正[2]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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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明清进士题名碑录索引》
  2. ^ 《明太祖實錄·卷一七二》:(洪武十八年三月)丙子,以第一甲賜進士及第丁顯等為翰林院修撰,第二甲賜進士出身馬京等為編修、吳文為檢討、李震為承敕郎、陳廣為中書舍人;第三甲賜同進士出身危瓛為衛府紀善、李鴻綱為譚府奉祠正、楊靖為吏科庶吉士、黃耕為承敕郎、蹇瑢為中書舍人、鄒仲寶為國子監助教。瑢後賜名義。其諸進士,上以其未更事俗,優待之,俾之親政於諸司,給以所出身祿米,俟其諳練政體,然後擢任之。其在翰林院承敕監等近傍衙門者,采《書經》「庶常吉士」之義,俱稱為庶吉士。其在六部及諸司者,仍稱進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