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辦公大樓 -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24°59′37″N 121°18′04″E / 24.9936281°N 121.3009798°E / 24.9936281; 121.3009798

桃園市政府辦公大樓
辦公大樓前棟外觀
概要
類型地方政府建築
建築風格現代主義建築國際式樣英语International Style (architecture)
所屬國家/地區 中華民國
行政区桃園市桃園區
坐标24°59′37″N 121°18′04″E / 24.9936°N 121.301°E / 24.9936; 121.301
起造前棟:1978年9月8日[1]
後棟:1991年10月25日[2]
竣工日前棟:1980年8月30日[1]
後棟:1994年
高度
高度前棟:29.4公尺[1]。後棟62.9公尺[2]
技术细节
结构系统前棟:鋼筋混凝土、加強磚造
後棟:鋼骨、鋼筋混凝土
建筑面积後棟:41,023平方公尺[2]
层数前棟:地上8層,地下1層[1]
後棟:地上17層,地下3層[2]
设计与建造
建筑师前棟:三大聯合建築師事務所陳茂雄[3][1]
後棟:陳信樟建築師事務所[2]
主承包商前棟:正霸營造[1]
後棟:長鴻營造[2]
地圖
地图

桃園市政府辦公大樓,位於臺灣桃園市桃園區。辦公大樓分為前後兩棟,呈「工」字形,左右對稱,以中央走廊相連接[4]:75,南側前棟高8層,北側後棟17層,外觀宏偉簡潔,屋頂設有空中花園[4]:75[5]:398

1950年桃園縣從新竹縣析置後,桃園縣政府仍沿用原新竹縣政府時期使用的原桃園郡役所廳舍辦公[6]:51。於1960年代有遷建大樓之議,但桃園縣議會對新縣府的地點始終爭議不絕,歷經許新枝吳伯雄許信良等縣長仍未定案[7]:7

新縣府大樓的工程終於1978年7月葉國光代理縣長時開工興建,主體建築物由三大聯合建築師事務所設計,外觀略成倒階梯狀[5]:398,工程耗時2年,縣政府各單位分批遷入。1980年遷建完成,時稱桃園縣政府辦公大樓[6];10月31日舉行落成啟用典禮,中華民國總統蔣經國以及中華民國中央政府、省級首長民意代表等1,000餘人蒞臨參觀[8]:60

1991年劉邦友縣長在任時,增建後段辦公大樓,地上17層,1994年竣工[6]:89[4]:68-69,為1990年代時台灣建築高度最高的地方政府辦公廳舍

2008年4月的桃園縣政府大樓

桃園縣政府時代,桃園縣縣政大樓位於位於桃園縣桃園市縣府路1號,與周圍的政府建築群組成桃園縣政府行政園區[4]:68-69。2014年12月25日,桃園縣改制為直轄市,縣府也隨之改為桃園市政府

另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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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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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0 1.1 1.2 1.3 1.4 1.5 (69)桃縣建管使其字第130號. 桃園縣政府網際網路執照存根影像查詢系統. 1980-10-02 [2015-11-2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9-19). 
  2. ^ 2.0 2.1 2.2 2.3 2.4 2.5 (83)桃縣工建使字第其00032號. 桃園縣政府網際網路執照存根影像查詢系統. 1994-02-01 [2015-11-2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9-19). 
  3. ^ 〈桃園縣政府廳舍〉. 三大聯合建築師事務所.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5-11-28). 
  4. ^ 4.0 4.1 4.2 4.3 廖瓊華. 《台灣地方政府建築的風格及演變之研究》. 2004.  |journal=被忽略 (帮助)
  5. ^ 5.0 5.1 趙家琪,楊仁江. 〈桃園縣政府辦公大樓〉《台灣建築》. 台灣省建築師公會. 1995年 [2015-11-28]. OCLC 4296119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8-13). 
  6. ^ 6.0 6.1 6.2 梅淑鄭. 《台灣全志: 政治志‧建置沿革篇》.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2007 [2015-11-2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5-12-08). 
  7. ^ 桃園訊. 《一波三折.兩次投票 桃縣議會昨天通過 縣府遷建於成功路》. 《聯合報》. 1969-09-24. 
  8. ^ 〈桃園縣新建辦公大樓落成啟用〉. 教育部國際文教處. 1980年 [2015-11-2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8-13).  |journal=被忽略 (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