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念藝術 -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概念藝術(英語:Concept art)是以插畫形式表達想法的一種設計方式,常用但不限於電影、電子遊戲、動畫和漫畫等。
歷史
[编辑]最早由誰發明或使用該詞的并無資料查閱,有紀綠的是1930年華特·迪士尼在動畫中使用。[1]而這詞或許對後來在汽車設計階段的「概念車」有所影響。
工具
[编辑]傳統概念藝術設計都會用油彩、丙烯顏料、麥克筆、鉛筆等工具,而近年興起使用數碼工具替代傳統工具在圖像編輯器上進行,以提高工作效率。
應用
[编辑]概念藝術被應用在各種設計上,例如早期好萊塢的電影海報。最常使用的藝術類型是科幻和奇幻主題。
相關項目
[编辑]參考資料
[编辑]- ^ “1930 / 1940 Disney Concept Art by par Gustaf Tenggren”. ufunk. [2015-08-0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5年3月15日) (英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