毓禄(?—1867年),字飬源,号晓山,舒穆鲁氏,满洲正白旗人。毓道光己亥科举人、辛丑科进士。
官至刑部员外郎、主事,后升任郎中、御史、工部侍郎。[1]太平天國運動爆發後,安徽、江蘇、山東諸省皆暫停秋審。毓禄提議变通处理囚犯, 以免受太平軍利用。毓禄也提議旗租、地丁、关税,以及部收捐项等受到的稅捐應收兩成的当百、当五十大钱,以方便流通[2][3]。
- ^ 清史稿校註, Volume 13. 國史館. 1986.
- ^ 黄惠贤, 赵泽轩. 二十五史人名大辞典, Volume 2. 中州古籍出版社. 1997: 650.
- ^ 毓祿. [失效連結]
- ^ 直省同年全錄: (道光23年[1843]癸卯科).
|
---|
第一甲 賜進士及第 共3名 | |
---|
第二甲 賜進士出身 共96名 | |
---|
第三甲 賜同進士出身 共103名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