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光烈 -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毛光烈(1955年2月),男,浙江江山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人物。中央党校法学专业在职研究生学历,法学博士学位,高级经济师。曾任浙江省人民政府副省长、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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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8年8月参加工作。1980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永康县委副书记,义乌市委副书记、市长,金华市委常委、副市长、市委副书记、市长,浙江省地矿厅厅长、党组书记,浙江省科技厅厅长、党组书记,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党组书记等职务。

2005年1月,任宁波市委副书记、市长,晋升副部级。2008年起担任全国人大代表[1]。2010年8月,原中共浙江省委常委、宁波市委书记巴音朝鲁转任吉林省委副书记,根据浙江省委安排,毛光烈以中共宁波市委副书记身份暂时主持中共宁波市委工作。2011年1月,任浙江省人民政府副省长。2015年1月,辞去浙江省副省长职务,并当选为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2]。2018年1月30日,63岁的毛光烈卸任浙江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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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全国人大代表信息-毛光烈. 全国人大网. [2013-04-0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4-03-26). 
  2. ^ 法学博士毛光烈当选浙江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财新网. [2015-01-2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5-01-23). 

外部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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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职务
前任:
金德水
宁波市人民政府市长
2005年1月-2011年1月
繼任:
刘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