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越幸一 -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日語寫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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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語原文 | 水越 幸一 |
假名 | みずこし こういち |
平文式罗马字 | Mizukoshi Kōichi |
水越幸一(1879年6月6日[1]—?),1913年東京帝國大學政治科畢業,並通過高等文官試驗合格,為昭和前期之台灣日治時期政府官員,他於1929年奉令接替生駒高常擔任台灣台中州知事。1931年1月,因任內發生霧社事件而去職以示負責。1935年選舉,成為官選台北市會議員,任期4年。1940年起擔任海南島軍政顧問。1941年成為臺北州州會議員。
個人生活
[编辑]興趣為釣魚、園藝、網球與讀書。[2]
榮銜
[编辑]從四位勳四等瑞寶章
家庭
[编辑]- 配偶-水越靜子(1892年生)
- 長子-水越幸夫(1917年生)
- 長女-水越邦子,臺北州立第二高等女學校畢業。
- 二女-水越紀美子(1932年生)
前任: 生駒高常 | 台中州知事 1929年上任 | 繼任: 太田吾一 |
相關條目
[编辑]參考文獻
[编辑]- 劉寧顏編,《重修台灣省通志》,台北市,台灣省文獻委員會,199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