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膺大君 -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李琰(韓語:이염)(1434年—1467年),朝鮮王朝世宗李祹昭憲王后沈氏的第八子,字明之,封永膺大君(韓語:영응대군)。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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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琰生於世宗十六年四月十五日[1],二十三年(1441年)封永興大君,後改封歷陽大君,再改封永膺大君

世宗二十七年(1445年)李琰迎娶宋復元之女,因為宋氏有痼疾,於是世宗廢黜宋氏,並在世宗三十一年(1449年)命李琰娶鄭忠敬之女。然而,李琰不忘宋氏,與宋氏私通,生下二女。端宗元年(1453年),朝廷收鄭氏封爵,復宋氏爲夫人。[2]

世祖十三年二月二日逝世[3],得年三十四歲〔虛歲〕,諡敬孝

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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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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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世宗大王實錄》64卷,世宗16年(1434年)4月15日(壬戌)1번째기사. [2013-08-2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5-11). 
  2. ^ 《端宗大王實錄》9卷,端宗元年(1453年)11月28日(庚辰)4번째기사. [2013-08-2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8-19). 
  3. ^ 《世宗大王實錄》41卷,世祖13年(1467年)2月2日(戊戌)1번째기사. [2013-08-2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5-10). 
  4. ^ 《容齋先生集·吉安縣主李氏墓誌銘》縣主。乃我世宗莊憲大王之孫。永膺大君敬孝公琰之女。同知中樞院事宋復元之外孫。綾川君具壽永之夫人。以天順丁丑七月生。正德己卯十月卒。
  5. ^ 《璿源錄》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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