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蓋世 -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江蓋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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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議會第7屆市議員 | |
臺北市議會第8屆市議員 | |
个人资料 | |
性别 | 男 |
出生 | 中華民國 | 1958年2月22日
国籍 | 中華民國 |
江蓋世(1958年2月22日—),臺灣政治人物,民主進步黨黨員,曾任臺北市議會議員。臺北市立建國中學畢業。臺灣大學政治系學士、政治研究所碩士。利物浦大學政治研究所進修。
主張臺灣獨立早年與鄭南榕同事,成為其雜誌社編輯,1988年、1991年曾經因為主張臺灣獨立事件而入獄,後擔任臺北市議員,因抗議動員戡亂時期「國家安全法」,與謝長廷、洪奇昌等人成為六一二事件被告。
長久醉心於非暴力社會運動,遠赴印度、英國、美國等地,蒐集甘地、馬丁·路德·金恩等人的非暴力社會運動史蹟,曾為「臺北市愛與非暴力協會」理事長,擔任議員後,熱心國際交流,曾成立「臺北東京交流促進會」,與當地知名政要聯繫,促進兩地議員感情,也是第一位在東京都議會演說的市議員。並且是「臺北莫斯科交流聯誼會」會長,與「臺灣與俄羅斯協會」創會委員。
參考資料
[编辑]- 江蓋世《鐵窗筆墨》
- 江蓋世《我走過的臺灣路》
- 江蓋世、王康陸合著《非暴力的理論與實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