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地震局 -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主要领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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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概况 | |
业务上级机构 | 中国地震局 河北省人民政府 |
组织上级机构 | 中国地震局 |
行政级别 | 正司局级 |
河北省地震局,是中国地震局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双重领导,以中国地震局为主的事业单位。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授权,依法履行防震减灾主管机构的各项职责,承担本行政区域内防震减灾工作政府行政管理职能。
历史沿革
[编辑]河北省地震工作是从1966年邢台地震后开始的。其时,有中国科学院、地质部、石油部和国家测绘总局等20个单位近450余人参加了现场考察并建立了多种观测手段的台网。邢台地区建立了地方地震工作的临时机构。
1967年后,在沧州、廊坊、唐山、张家口等地区建立了一批地震监测台站,同时在邢台、廊坊、唐山地区成立了地震办公室。1970年开始组建河北省地震队,由石油部六四六厂六大队、地质部水文地质研究所地震队、地震地质大队、物探大队、中国科学院地球物理研究所、地质研究所、兰州地球物理研究所、贵阳地球化学研究所、国家测绘总局地震测量队及河北省部分地方台站人员共340人组成。1971年,成立了河北省地震办公室,与河北省地震队合署办公。下设前兆研究队、综合队、地区地震队。1975年,撤销了前兆研究队,成立了分析预报室。1976年,撤销了省地震办公室和省地震队,建立了河北省地震局[1]。
参考
[编辑]- ^ 《中国地震年鉴》编辑组. 中国地震年鉴 1984. 北京:地震出版社. 1986.01: 2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