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贡院碑 -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河南贡院碑 | |
---|---|
河南省文物保护单位 | |
地址 | 河南省开封市 |
分类 | 石窟寺及石刻 |
时代 | 清 |
编号 | 5-46 |
认定时间 | 2008年 |
河南贡院碑共两通,分别为《改建河南贡院碑》与《重修河南贡院碑记》,清代勒刻。为河南贡院改建、重修时,时任政府所刻立。现存于开封市明伦街河南大学校内,旁有二层贡院执事房一座,是当时考官办公和休息的地方,依据旧照片重建。
背景
[编辑]河南贡院是河南省举行乡试、选拔举人的场所,清初由明周王府旧址(今龙亭一带)迁至今址。现仅存两通碑刻,保存完好,均为清代勒刻。一通为《改建河南贡院碑》,碑文为当时河南巡抚田文镜撰写,立于清雍正十年(1732年),高2.16米,宽0.96米;另一通为《重修河南贡院碑记》,撰写碑文的是时任河南巡抚的牛鉴,立于清道光二十四年(1844年),高2.66米,宽1.07米。两碑翔实地记述了河南贡院迁址、兴建、扩建、重修的史实。
历史价值
[编辑]清代会试,是各省举人参加、选拔进士的全国性科举考试,循例皆在北京顺天贡院举行。八国联军之役,顺天贡院被毁。清光绪二十九年(1903年)、三十年(1904年)连续两次会试均改于河南贡院举行。之后,清政府宣布自丙午科(1906年)始,所有乡试、会试一律停止。河南贡院碑见证了中国科举制度的终结,在中国科举史上有其特殊的意义,为第五批河南省文物保护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