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县新四军军部旧址 -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30°39′14″N 118°13′17″E / 30.65389°N 118.22139°E / 30.65389; 118.22139

新四军军部旧址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布
地址安徽省泾县
分类革命遗址及革命纪念建筑物
时代1938-1941年
编号第一批第27项
认定时间1961年3月4日

泾县新四军军部旧址位于中国安徽省宣城市泾县云岭镇,1961年被列为第一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1937年10月,南方八省的红军和游击队整编为国民革命军陆军新编第四军,或称“国民革命军新编第四军”,简称新四军。1937年12月25日在湖北汉口建立军部(汉口新四军军部旧址),1938年1月6日移驻南昌南昌新四军军部旧址),2月开始在安徽歙县岩寺镇集结部队(南方八省红军游击队集中地旧址),4月4日军部离开南昌,5月军部移至南陵县土塘村,7月进驻云岭地区。1941年1月4日军部北撤,次日皖南事变爆发,3月20日在江苏盐城重建军部(新四军重建军部旧址)。

泾县新四军军部旧址包括司令部、政治部、教导总队、战地服务团、修械所、中共中央东南局等机构,分设于罗里、南堡、中村等十三个自然村中。司令部旧址位于罗里村,叶挺项英周子昆李一氓均居住于此。[1]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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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第一至第五批·第Ⅱ卷. 文物出版社. 2004: 171. ISBN 7-5010-152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