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社 -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牡丹社(排灣語:Sinvaudjan、Sinevaudjan、Sinivaudjan 或 Sinuvaudane),又譯新保將社[1],為臺灣排灣族巴力道群部落,大致分布於今屏東縣牡丹鄉,即牡丹村的前身。牡丹社由牡丹大社、牡丹中社與牡丹禮乃社組成,據口傳歷史是由加芝來社(今茄芝萊)分出,曾是瑯嶠十八社之一,也是其中最大的社,聲勢顯赫,在斯卡羅人權威下降後爆發八瑤灣事件,因1874年牡丹社事件而聞名[2]。
參考
[编辑]- ^ 關於牡丹. 屏東縣牡丹鄉公所. [2022-04-0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9-30).
- ^ 林修澈. 牡丹社事件 1871—1874. 原住民族委員會. 2020. ISBN 978-986-5435-27-1.
- 陳梅卿.《牡丹鄉誌》. 2000,第115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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