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大任 -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王大任(1916年—1999年7月19日),男,山西沁县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人物。中共八大、十二大、十三大代表,第四、五、六、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1][2][3]
生平
[编辑]1937年就读于铭贤学校。学生时代,积极参加“中华民族解放先锋队”,投身于抗日救亡运动。
七七事变后,在山西太谷组建抗日游击队,先后任太谷游击队队长、指导员,八路军独立支队营政治委员、教导员,大队政治处主任等职。1937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40年8月,任129师10旅29团政治委员。1941年11月,先后在太行军区六分区、一分区、二分区任政治部副主任、主任、地委委员,独立旅政治委员,军区政治部副主任。
1949年9月,任中共太原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1952年8月任中共太原市委常委、副市长。1952年12月起,他先后任中共山西省委委员、太原市委书记、太原市人民政府市长,省委常委、太原市委第二书记,省委常委、省文教部部长。1958年10月任中共山西省委候补书记、书记处书记、常务书记。
“文化大革命”期间遭受了残酷的迫害。1970年8月恢复工作后,历任长治县革委会副主任,中共吕梁地委副书记、地区革委会副主任,山西省革委会政工组组长、文教部部长。1973年7月,任中共山西省委副书记、书记。
1983年4月,任中共山西省顾问委员会主任。
1999年7月19日,因病医治无效在太原逝世,享年82岁。
参考文献
[编辑]政府职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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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韩纯德 | 太原市人民政府市长 1952年12月-1955年1月 | 繼任: 岳维藩 |
政党职务 | ||
前任: 韩纯德 | 中国共产党太原市委员会书记 1952年12月-1954年12月 | 繼任: 池必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