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曦 (法学家) -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王曦(1952年—),汉族,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学家、政治人物、上海交通大学法学院环境资源法研究所所长、博士生导师,中国民主建国会中央委员会常务委员,第十一届全国政协委员。
生平
[编辑]2002年12月,中国民主建国会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北京召开,并选举产生第八届中央委员会,他当选常务委员[1][2]。2008年,当选第十一届全国政协委员[3],代表中国民主建国会,分入第七组。并担任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专委。[4]
參考文獻
[编辑]- ^ 中华人民共和国年鉴编辑部编辑. 中华人民共和国年鉴 2003 总第23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年鉴社. 2003.11: 277.
- ^ 王振川主编. 中国改革开放新时期年鉴 2002年. 北京: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 2014: 1090. ISBN 978-7-5162-0674-4.
- ^ 第十一届全国政协委员名单. 新华社北京1月25日电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一届全国委员会委员名单(共2237人,2008年1月25日政协第十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2008年1月25日 [2013-04-0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3年9月28日).
- ^ 全国政协信息-王曦. 全国政协委员会. [2013-04-0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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