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爱民 (1958年) -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王爱民(1958年1月),男,河北南和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人物。河北机电学院(现并入河北科技大学)自动化系电机专业毕业,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商学院管理经济学专业理学硕士,天津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管理学博士。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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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1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河北省计经委干事、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副处长,河北省机械厅副厅长,邢台市副市长,河北省科学技术厅厅长,中共廊坊市委副书记、代市长、市长等职。2008年当选为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1]。2011年12月调任中共邢台市委书记[2][3]。2014年9月3日因严重违法违纪被中纪委调查。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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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全国人大代表信息-王爱民. 全国人大网. [2013-04-05]. [失效連結]
  2. ^ 王爱民同志任邢台市委书记. 长城网. [2012-10-3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2-01-07). 
  3. ^ 廊坊市市长王爱民代表:加速构建绿色发展模式. 中国经济网. [2014-06-0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4-09-05). 

外部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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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职务
前任:
姜德果
中国共产党邢台市委员会书记
2011年12月-2014年9月
繼任:
张古江
中华人民共和国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职务
前任:
吴显国
廊坊市人民政府市长
2003年12月-2011年12月
繼任:
聂瑞平
前任:
杨庆新
河北省科学技术厅厅长
2003年3月-2003年12月
繼任:
贾红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