琉球列島高級專員 -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琉球列島高級專員 High Commissioner of the Ryukyu Islands(英文) 琉球列島高等弁務官(日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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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命者 | 美國國防部長 |
先前职位 | 琉球列島民政副長官 |
设立 | 1957年6月5日 |
首任 | 詹姆斯·愛德華·穆爾 |
末任 | 詹姆斯·班傑明·蘭珀特 |
废止 | 1972年5月15日 |
琉球列島高級專員(英語:High Commissioner of the Ryukyu Islands;日语:琉球列島高等弁務官/りゅうきゅうれっとうこうとうべんむかん Ryūkyū rettō kōtōbenmukan)是琉球列島美國民政府的高級專員,是美国政府在琉球的联络官并身兼类似总督的行政职权。
“高级专员”是20世纪国际上在类似情况下常用的职衔,例如国联和联合国的托管地行政官员(特别是殖民地解放过程中的过渡性政府行政官),以及英国、法国、葡萄牙、澳大利亚等国在殖民地或海外属地设立的类似官职,特别是过渡时期的行政官员。
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美国继续占领琉球列岛,由于冷战开始,美国改变了将琉球作为联合国托管地管理并酝酿其独立的计划。1952年,琉球转为美国托管地继续军事管制。1957年6月5日,作为将琉球归还日本的过渡措施,美國民政府開始採用高級專員制,取代原先設置的總督和軍政長官。高級專員必須為美國陸軍現役將官,由國防部長任命,並由美國總統批准。高級專員權限極大,除了可以主導琉球政府的施政外,也可以否決琉球立法會的提案,也有權利罷免任何一位琉球政府官員。
1972年5月15日,美國將琉球交付日本,高等專員被廢除。
職務權限
[编辑]- 擁有對行政主席、琉球上訴裁判所裁判官的任命權。
- 擁有對琉球政府所有職員的罷免權。
- 擁有將琉球民裁判所的案件轉交美國民政府裁判所審判的移送權。
- 擁有對已入獄罪犯的恩赦權。
歷代高級專員
[编辑]代 | 圖像 | 名字 | 英文原文 | 军衔 | 在職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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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詹姆斯·愛德華·穆爾 | James Edward Moore | 陸軍中將 | 1957年7月4日-1958年4月30日 | |
2 | 唐納德·普倫蒂斯·布思 | Donald Prentice Booth | 陸軍中將 | 1958年5月1日-1961年2月12日 | |
3 | 保羅·懷亞特·卡拉韋 | Paul Wyatt Caraway | 陸軍中將 | 1961年2月16日-1964年7月31日 | |
4 | 阿爾伯特·沃森二世 | Albert Watson II | 陸軍中將 | 1964年8月1日-1966年10月31日 | |
5 | 費迪南德·湯瑪斯·昂格爾 | Ferdinand Thomas Unger | 陸軍中將 | 1966年11月2日-1969年1月18日 | |
6 | 詹姆斯·班傑明·蘭珀特 | James Benjamin Lampart | 陸軍中將 | 1969年1月28日-1972年5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