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體元 -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石體元(1890年—1968年),四川省宣漢縣(今華景鄉)人,中华民国政治人物。民國卅七年(1948年),當選四川省第七選區立法委員。
生平
[编辑]石体元是前清秀才。宣統三年(1911年)畢業于四川高等巡警學堂正科
民國十七年(1928年)1928年任重慶市市長潘文華秘書,重慶市政府秘書長兼教育局局長,重慶市代市長。由於潘文華兼領軍職,常離任所,多由石體元代行市長職務,為重慶成為戰時首都而建有勳功。
民國二十年(1931年)9月劉湘21军部命令重慶市政府成立“重慶電力廠籌備處”,委任市長潘文華兼處長,石體元等為籌備委員,負責籌集建廠資金。[1]重慶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籌備處發起人。[2]
民國廿二年(1933年)重慶市電力公司任總務主任。
民國廿七年(1938年) 4月15日,私立光華大學在渝設立移川復興建設委員會,聘請石體元為委員。華西興業公司股東[3]
民國廿二年(1933年)8月,四川善後督辦公署組建重慶市商品檢驗所,以石體元為正所長。[4]
民國卅一年(1942年),出任四川省政府委員兼財政廳長和四川省田賦糧食管理處長。民國卅一年(1942年)2月3日,國民政府行政院549次會議決定,任命石體元、胡子昂為四川省政府委員民國卅三年(1944年)兼任糧食部四川督糧特派員,籌集抗戰軍糧和城市供糧頗有貢獻,屢受勳獎。民國卅五年(1946年),制憲國民大會代表。
1953年聘為重慶文史研究館館員[5]
立法院會期
[编辑]第一屆第一會期
- 內政及地方自治委員會
- 經濟及資源委員會
- 財政及金融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