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金立 -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祁金立(1959年7月20日—),河南滑县人,汉族,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人物、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河南地区代表[1]。
先后毕业于百泉农业专科学校(今河南科技学院)农学专业、中国政法大学经济法学专业、华中科技大学西方经济学专业,1985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曾先后担任河南省宝丰县委书记、平顶山市委组织部部长、郑州市委副书记、漯河市市长。2008年起担任全国人大代表[2]。2011年5月任中共开封市委书记。2014年12月31日,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调查[3]。
2016年10月21日,祁金立受贿案在濮阳市中院开庭审理,公诉机关指控祁金立在2000年至2014年累计受贿2020万,祁金立当庭表示认罪悔罪[4]。2017年8月30日,濮阳市中院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2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万元[5]。
參考文獻
[编辑]- ^ 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 新华网. 2008-03-03 [2014-01-0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4-01-10).
- ^ 全国人大代表信息-祁金立. 全国人大网. [2013-04-05].[失效連結]
- ^ 河南开封市委书记祁金立涉严重违纪正接受调查. 网易. [2014-12-3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4-12-31).
- ^ 开封原市委书记祁金立受审 其被控受贿2千余万. 博讯网. 2016-10-21 [2016-10-2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10-22).
- ^ 濮阳支队完成祁金立受贿一案 一审宣判警务保障任务. 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7-08-31 [2022-02-1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02-12).
外部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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