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購 -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租購是一種信貸購物的形式,買方可以用分期付款的方式先取得貨品,待付清貨款後便可正式擁有貨品。有些貨品比較昂貴,例如家具、汽車等,賣方通常容許買方以租購方式購買。現在一般租購的運作形式,是由賣方替買方安排財務機構先購買該貨品,然後財務機構與買方簽訂租購合約,在租購合約,會列明買方須在指定期內,定時分期付清貨款。在供款期內,買方只是租用貨品,待租約期滿後,買方有權根據租購合約上訂明的售價選擇是否購買該貨品。當買方選擇購買並付清貨款後,便得到貨品的擁有權。
租購合約內一般列明買方已付的首期、每期供款額和應供期數。有些貨品可以免息分期,有些則須支付利息。如果租購的貨品是作商業用途,其利息支出可獲稅務扣減。如果買方要提早終止租購合約,買方必須退回貨品,並根據租購合約列明的手續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