窦树华 -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窦树华(1957年10月—),天津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人物[1]。
生平
[编辑]1982年2月参加工作。中国共产党党员。中共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1][2]。曾任中央国家机关工委研究室副主任兼机关工会主席[3],唐山市副市长[1]。2003年任第十届全国人大代表、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委员[1][4]。后来曾任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研究室主任[5]、秘书局局长[6]。2013年任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委员[2][7]。2015年7月,任全国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机关党组成员[2][8]。2018年2月24日,当选为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9]。
參考文獻
[编辑]- ^ 1.0 1.1 1.2 1.3 简历:全国人大代表河北代表团窦树华. 搜狐. 2006-02-1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6-06).
- ^ 2.0 2.1 2.2 全国人大代表信息-窦树华. 全国人大网. [2017-03-04].[失效連結]
- ^ 河北省人大常委会组织人大代表会前视察. 人民网. 2003-11-1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03-05).
- ^ 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内务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名单. 中国人大网. 2008-03-2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09-06-19).
- ^ 邓雨 ,认识使命 发挥作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与地方人大工作”专题研讨会综述,人民政坛2011年10期
- ^ 图文: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秘书局局长窦树华. 腾讯. 2010-03-1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10-23).
- ^ 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中国政府网. 2013-03-1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4-09).
- ^ 授权发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人民网. 2015-07-0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4-30).
- ^ (受权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单-中新网. 中新网. [2021-02-1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0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