耿額 -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耿額(满语:ᡤᡝᠩᡤᡝᡳ,穆麟德轉寫:genggei,?—1712年[1]),滿洲,清朝政治人物、清朝刑部尚書。
曾任左都御史。康熙四十六年六月癸未,接替阿山,擔任清朝刑部尚書,后改兵部尚書。由巢可讬接任。康熙五十年,因皇太子而結黨被鎖拿。[2]翌年因查出受賄一千兩,秋後處決。[3]
参考
[编辑]- ^ (清)耿額. 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失效連結]
- ^ 康熙朝實錄/卷之247. 维基文库 (中文).
- ^ 康熙朝實錄/卷之249. 维基文库 (中文).
官衔 | ||
---|---|---|
前任: 阿山 | 清朝刑部滿尚書 康熙四十六年六月癸未 - 康熙四十六年十二月丙戌 1707年7月1日 - 1707年12月31日 | 繼任: 巢可讬 |
前任: 馬爾漢 | 清朝兵部滿尚書 康熙四十六年十二月丙戌 - 康熙五十年十月壬午 1707年12月31日 - 1711年12月6日 | 繼任: 殷特布 |
这是一篇关于清朝人物的小作品。您可以通过编辑或修订扩充其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