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康生 -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胡康生(1944年),浙江绍兴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人物。

1963年,毕业于上海财经学院(现上海财经大学)工业财会专业。后供职于国家物资总局国家计委等。此后担任上海市工资改革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1992年,进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历任至主任。2008年,担任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法律委员会主任委员[1]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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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陈全国向巴平措会见胡康生洪虎一行. 中国西藏新闻网. [2012-09-24]. [永久失效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