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應詔 -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胡應詔(?年—?年),號鳳銜,江西临江府新淦县人。明朝末年政治人物。
生平
[编辑]萬曆四十年(1612年)壬子科江西乡试舉人,崇祯四年(1631年)辛未科进士。工部观政,授益阳县知县,七年考察,八年起补南直隶黟县知县[1]。
參考文獻
[编辑]- ^ 《崇祯四年辛未科三百五十名进士履历》:胡應詔,鳳銜,诗一房,己亥八月初五日生。新淦人,壬子三十二,会一百六十四,三甲五十七名。工部政,授益阳知县,甲戌考察,乙亥補南黟县知县。曾祖叔芳。祖依光,俱庠生。父世彬。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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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劉調良 | 明朝益陽縣知縣 1635年-1638年 | 繼任: 施丙先 清朝知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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