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應魁 -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生平
[编辑]胡應魁為乾隆四十九年(1784年)甲辰科二甲進士。嘉慶元年十二月(1797年1月)由德化縣知縣調任臺灣府彰化縣知縣。嘉慶八年(1803年)署臺灣府淡水撫民同知。嘉慶十一年(1806年)四月以卸事同知攝嘉義縣事。同年回任淡水同知。
嘉慶十三年(1808年)因疾卒於任內。
參考文獻
[编辑]- 劉寧顏編,《重修臺灣省通志》,臺北市,臺灣省文獻委員會,1994年。
外部連結
[编辑]- 献身台湾的丹阳人胡应魁 丹陽人文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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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王增錞 | 臺灣府彰化縣知縣 嘉慶元年十二月(1797年1月)上任 | 繼任: 丁攀龍 |
前任: 吉壽 | 臺灣府淡水撫民同知 嘉慶八年(1803年)上任 | 繼任: 茅琳 |
前任: 陳起鯤 | 臺灣府嘉義縣知縣 嘉慶十一年(1806年)攝理 | 繼任: 楊發和 |
前任: 程文炘 | 臺灣府淡水撫民同知 嘉慶十一年(1806年)上任 | 繼任: 翟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