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泽林 -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苏泽林(1951年7月—),男,汉族,四川资阳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人物,二级大法官,中国共产党党员。中央党校法理学专业毕业。
生平
[编辑]曾在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任职,历任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刑庭副庭长,法院纪检组长、副院长、院长、党组书记。之后曾担任中共成都市委副秘书长,后专任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2001年6月调任最高人民法院,历任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主任、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二级大法官。
2013年3月16日,被任命为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1]。
2013年,当选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四川地区代表[2]。
參考文獻
[编辑]- ^ 万鄂湘苏泽林去职最高法院副院长. 财新网. [2015-12-2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1-13).
- ^ 全国人大代表信息-苏泽林. 全国人大网. [2013-04-0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3-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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