蔣棻 (參議院議員) -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蔣棻

蒋棻(?—?),浙江杭县人,中华民国政治人物。[1]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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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3年(1914年)12月,蒋棻出任福建水上警察厅厅长。[2]

1918年,蒋棻当选中华民国第二届国会参议员。1920年,第二届国会解散。[3]其间,1919年五四运动中,张玉庚庄陔兰王锡蕃李元亮尹宏庆刘星楠共同提出《张玉庚等请政府训令专使拒绝签字提议案》,并获得蒋棻、林炳华陈介吴德培徐果人毕桂芳刘冕执蔡汉卿陈邦燮萧延平翟文选成多禄连署。[4]

1922年2月22日,蒋棻被任命为甘肃省泾源道尹,同年由樊鼎枢取代。[5]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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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张朋园,中国民主政治的困境,吉林出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第392页
  2. ^ 福州市志(第六册)第二节 民国时期警察机关,福州地情网,于2013-05-30查阅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3. ^ 钱实甫,北洋政府职官年表,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91年
  4. ^ 拒签对德和约的斗争,人民网,于2013-05-30查阅. [2013-05-3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3-04-04). 
  5. ^ 郭卿友主编. 中华民国时期军政职官志. 甘肃人民出版社. 199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