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長官辦公室 (建築物) -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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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長官辦公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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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ef Executive's Office | |
別名 | 行政長官辦公大樓、政府總部低座 |
概要 | |
归类 | 政府、公共建築 |
地點 | 香港香港島金鐘添馬添華道1號 |
坐标 | 22°16′48″N 114°9′59″E / 22.28000°N 114.16639°E |
起造 | 2008年2月 |
兴建期 | 2011年9月 |
启用 | 2011年8月8日 |
托建方 | 金門—協興 |
所有者 |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 |
管理者 | 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辦公室 |
技术细节 | |
结构系统 | 鋼筋、混凝土 |
网站 | |
ceo | |
地圖 | |
行政長官辦公室(英語:Chief Executive's Office),是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辦公室之辦公大樓,位於香港香港島金鐘添馬添華道1號。行政長官辦公室是添馬艦發展工程的三組建築之一,其東為立法會綜合大樓,其南則為政府總部,三組建築之間的綠化帶闢作添馬公園。
行政長官辦公室於2011年8月8日啟用,在此之前,辦公室位於中環的禮賓府內。
採訪自由爭議
[编辑]2011年8月11日,3名來自《明報》、《星島日報》及《資本壹週》的記者到新立法會大樓採訪,經登記獲發許可證後進入新政府總部範圍,其後走到特首辦公室觀看,有警員要求了解是否保安設計有漏洞,希望3記者自願錄口供,但其後警方以企圖爆竊罪名拘捕3名記者,調查至深夜後撤銷拘捕,其中《明報》和《星島》記者凌晨時分已獲釋放。
對於警方一度以企圖爆竊罪拘捕進入政府新總部大樓的記者,有立法會議員批評政府濫權、莫須有,認為特首應為事件道歉;特首辦對事件沒有回應。[1]
参考文献
[编辑]引用
[编辑]- ^ 3記者進新特首辦一度被捕 警指「企圖爆竊」 議員批濫權促特首道歉. 明報. 2011-08-12 [2014-07-1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年3月10日).
来源
[编辑]- 行政長官辦公室將遷往新政府總部. 香港政府新聞公報. 2011-08-0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