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邵 -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袁邵(?年—?年),曹魏西晉初時兗州東郡人,官至益州刺史[1]

生平[编辑]

袁邵在蜀漢滅亡後於咸熙元年(西元264年)接任益州刺史。任內曾提拔常忌段宗仲[2][3] 後袁邵因擅自修治城池而被徵回朝廷治罪,常忌前往洛陽相國府,陳述袁邵撫卹有方,取得當時相國司馬昭的認可,而後讓袁邵繼續擔任益州刺史之職。[4][5]

參考來源[编辑]

  1. ^ 《華陽國志·卷八》:魏咸熙元年,蜀破之明年也,以東郡袁邵為益州刺史,隴西太守安平牽弘為蜀郡,金城太守天水楊欣為犍為太守。
  2. ^ 《華陽國志·卷十一》:刺史袁邵嘉勖志節,闢為主簿。
  3. ^ 《華陽國志·卷十一》:(常)忌友人廣漢段宗仲亦有學行,蜀時官與忌比。袁邵〔以〕為主簿,與忌共理郡事,文帝善之。
  4. ^ 《華陽國志·卷八》:晉泰始元年春,刺史袁邵以治城將被徵。故蜀侍郎蜀郡常忌詣相國府陳邵撫卹有方,遠國初附,當以漸導化,不宜改易州將,失遐外心。相國聽留,闢忌為舍人。
  5. ^ 《華陽國志·卷十一》:大同後,刺史邵坐治城被徵。忌詣洛陳訴:“遠國初附,君民始結,不宜改易。”又表:“修治城池,居安思危,邊將常職。”事皆中情。晉文帝時為相國,闢忌舍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