詹姆斯·菲茨詹姆斯·斯蒂芬 -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詹姆斯·菲茨詹姆斯·斯蒂芬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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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 1829年3月3日 肯辛頓 |
逝世 | 1894年3月11日 (65歲) 伊普斯威奇 |
母校 | |
职业 | 法官、律師、法学家、出庭律師 |
政党 | 自由党 |
配偶 | Mary Richenda Cunningham |
儿女 | Katharine Stephen、Herbert Stephen、詹姆斯·肯尼思·斯蒂芬、Harry Lushington Stephen、Rosamond Stephen |
家族 | Caroline Stephen、莱斯利·斯蒂芬、Herbert Venn Stephen |
詹姆斯·菲茨詹姆斯·斯蒂芬(英語:Sir James Fitzjames Stephen, 1st Baronet,,1829年3月3日—1894年3月11日),英国律师、法官、作家和哲学家。约翰·斯图尔特·密尔最著名批评家之一,斯蒂芬在哲学、法律改革和写作方面取得卓越成就。知名作品有《自由,平等,博爱》。[1]作家莱斯利·斯蒂芬是他的弟弟。
参考资料
[编辑]- ^ Stephen, James Fitzjames (STFN846JF). A Cambridge Alumni Database. University of Cambrid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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