詹汝諧 -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詹汝諧(?—?),字南英,號緘甫江蘇省揚州府高郵州(今高郵市)人,清朝政治人物、經學家,專長四書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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詹汝諧為舉人詹肯堂次子,自幼聰慧,主動揣測與接受父母心意,舉止不同於一般人,認識者多器重詹汝諧。

嘉慶十三年(1808年)戊辰舉人,當時僅十歲左右。

嘉慶二十五年(1820年)庚辰科第二甲第七名進士出身,時年二十餘歲。閱卷官汪廷珍稱讚其答卷內經藝為樸學;見到詹汝諧平時纂輯的經注,深為讚許認可,說一時經學無出其右。

刑部主事,按獄多平反,也不依徇同僚官員的意思,務求正視法典常規而作信確審判。充任國史實錄館纂修官,考訂舊書,凡有繕寫引證古書,全都一一辨析,同僚敬畏之。

差授監督漕倉,數次上陳〈倉漕管見十則〉。當事高官採行其建議之七項。

後差任天津坐糧廳坐收南糧,嚴禁賄賂,歷來科派陋規盡行裁汰,糧船多稱頌之。

卒年四十四。

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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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梓書屋經訓》
  • 《四書參注》
  • 《四書大注》
  • 《四書後注》
  • 《四書合注》
  • 《駁案新例恭紀》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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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同治《續纂揚州府志》卷九,人物,三十三
  • 道光《續增高郵州志》第三冊,人物,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