賈定 -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賈定
大明奉政大夫山西按察司僉事
籍貫河南開封府通許縣
字號字仲一,號一菴子
出生正統十二年十月戊辰(1447年)
逝世弘治十年正月壬申(1497年)
親屬(父)賈恪
出身
  • 成化十四年戊戌科進士出身

賈定(1447年—1497年),字仲一河南開封府通許縣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成化戊戌進士。官至山西僉事。

生平

[编辑]

早年出身國子生,河南鄉試第十五名。成化十四年(1478年)戊戌科進士。[1]歷任平陽府絳州知州、京師保定府易州知州,[2]弘治七年(1494年)官山西按察司僉事。成化十七年,制定救荒八事[3],並與百姓約定勿砍棗樹,作為荒年救荒之用,深受刑部左侍郎何喬新贊賞。

家族

[编辑]

曾祖賈彥弼,曾任知縣。祖父賈仕清,封監察御史。父賈恪,曾任布政司左參議[4]

墓葬

[编辑]

墓在其縣東三里。

参考

[编辑]
  1. ^ 李夢陽,〈明故奉政大夫山西僉事賈公合葬志銘〉,《空同先生集》,卷45
  2. ^ 焦竑,《國朝獻徵錄》,卷95
  3. ^ 李濂,〈山東參議賈公恪傳附子定〉
  4. ^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登科录》(《成化十四年戊戌科殿試金榜》)
官衔
前任:
劉觀
明朝絳州知州
1482年-1489年
繼任:
董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