賈定 -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賈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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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奉政大夫山西按察司僉事 | |
籍貫 | 河南開封府通許縣 |
字號 | 字仲一,號一菴子 |
出生 | 正統十二年十月戊辰(1447年) |
逝世 | 弘治十年正月壬申(1497年) |
親屬 | (父)賈恪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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賈定(1447年—1497年),字仲一,河南開封府通許縣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成化戊戌進士。官至山西僉事。
生平
[编辑]早年出身國子生,河南鄉試第十五名。成化十四年(1478年)戊戌科進士。[1]歷任平陽府絳州知州、京師保定府易州知州,[2]弘治七年(1494年)官山西按察司僉事。成化十七年,制定救荒八事[3],並與百姓約定勿砍棗樹,作為荒年救荒之用,深受刑部左侍郎何喬新贊賞。
家族
[编辑]曾祖賈彥弼,曾任知縣。祖父賈仕清,封監察御史。父賈恪,曾任布政司左參議[4]。
墓葬
[编辑]墓在其縣東三里。
参考
[编辑]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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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劉觀 | 明朝絳州知州 1482年-1489年 | 繼任: 董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