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貨 -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退貨是一種合約條款,是顧客在產品在保修期內將產品退還給商家並獲得退款。退貨是對產品質量的信心保證,是供應商給顧客的商業承諾。接受次品退貨是體現合約精神和商業信用。為保證少退貨或者零退貨,生產商必須在物料採購、生產加工、包裝、倉儲、物流等各個大小環節把關和全面品質管理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中華人民共和國規定
[编辑]2017年3月15日起,中華人民共和國規定,該國的網絡商品銷售者必須履行7日無理由退貨義務[1]。2022年3月15日,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网络消费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一)》起施行,規定電商不得以商品已拆封为由拒絕七日無理由退貨。[2]
可能不接受退貨
[编辑]另外還有以下事項導致不得退貨:
- 出於智慧財產權的尊重:書籍、光碟(除裝訂錯誤或無法播放外)
- 因保存期限短:現做餐盒或蔬果、蛋糕、鮮奶等商品(除買到過期產品)
- 個人衛生用品:拆封的女性內衣褲、刮鬍刀
- 一些商店為了防範退貨詐欺,因此可能不接受某類產品的退貨
相關
[编辑]参考文献
[编辑]- ^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 [2021-02-1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07-06).
- ^ 最高法:电商不得以商品已拆封为由拒绝七日无理由退货. [2022-03-0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03-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