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县 (中华民国) -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郑县中国名。

隨著元代華州鄭縣被撤,鄭縣逐漸用來指代郑州直隶州管城。光緒三十年(1904年),郑州境内所设的火車站卽被稱爲鄭縣站

中华民国初年,全国废府州厅改县,于1913年2月改郑州直隶州为郑县[1]:127。1928年,冯玉祥改为郑州市。1931年,中原大战后,复为郑县。第二次国共内战中的1946年1月,國民政府于在吕祖庙设立郑州绥靖公署[2]。1947年,中華民國內政部编撰的《中華民國行政區域簡表》中,郑县县域面积约为912.00平方公里,人口197187人[1]:127

1948年10月22日,中国人民解放军占领郑县,接管郑州绥靖公署[2]。其后,郑县分为郑州市和郑县。1949年置郑州专区,郑县属之。1952年撤销郑县,并入郑州市、中牟县新郑县

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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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0 1.1 中華民國內政部(編). 17.河南省. 《中華民國行政區域簡表》. 中国·上海市: 商務印書館. 1947 [2024-08-0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11-28) (繁体中文). 
  2. ^ 2.0 2.1 郑州:一座朝气蓬勃的现代化大都市正在崛起. 人民论坛网,来源:河南在线. 2014-11-17 [2014-12-0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4-12-07) (简体中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