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復言 -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鄭復言浙江鄞縣人。明朝官員。

永乐四年(1406年)丙戌科二甲第四十四名進士,選庶吉士,參與修撰《永樂大典[1],后應作賦文稱旨,授吏部主事,後升太僕寺少卿[2]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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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成岳冲主编. 明清两朝实录所见宁波史料集 上. 北京:商务印书馆. 2015.09: 155. ISBN 978-7-100-11493-6. 
  2. ^ 潘荣胜. 《明清进士录》. 中华书局. 2006年: 30页. ISBN 9787101043501 (中文(简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