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杲 (唐朝) -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郑杲(?—?),唐朝官员,出自荥阳郑氏,郑译的曾孙,归昌县公郑善愿的孙子,归昌县男郑弘震的儿子,袭封归昌县男。
郑杲在武周担任天官侍郎[1][2]。聖曆二年(699年)郑杲选拔韩复为太常博士。郑杲与张锡一起主管天官选事,张锡于久視元年(700年)以天官侍郎转任凤阁侍郎、同平章事[3][4]。长安三年(703年),张易之诬陷魏元忠,宋璟为魏元忠作证。郑杲问宋璟为什么称呼五郎(张易之)为卿。宋璟反驳他说:“足下不是张易之的家奴,为什么称呼张易之为郎。”[5]《旧唐书·宋璟传》把郑杲误作郑善果[6]。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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