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懷玉 -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金怀玉,江南江都人。清朝政治人物,進士出身。

順治十五年(1658年)戊戌科进士。康熙元年,任泉州府推官。為民所想,受到百姓愛戴[1]

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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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晋江县志·政绩志·文秩之二》(卷之三十五):金怀玉,江都人。由进士康熙元年任泉州府推官。时海氛未靖,方事招徕,归附者接踵,借民屋以处之。所部卒多狠戾未化,怀玉躬自巡行,遇生事扰民者惩治不稍贷。后卒有修旧怨者,怀玉语之曰:“尔辈荷洪恩,不追既往幸矣,尚不忘旧事乎?”皆愧谢。民乃获安。为政不事苛刻,以正风俗为先。公余与诸生讲课文章而品第之,士论咸归。寻以裁缺调补江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