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塘县 -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钱塘县,也作钱唐县,是中国浙江省杭州地区历史上的一个旧县名。明、清時為杭州次縣,排名在仁和縣后。[1]其界限東抵清泰門、正西至餘杭長橋、向西南延伸至富陽、北至德清導墩鋪,南至西興。境內包括西湖以及其連帶的名勝古跡。[1]
前222年,秦始皇设置钱唐县,隶属于会稽郡(郡治在今苏州市)[2]。隋朝置杭州,钱唐县成为首县。唐朝,为避国号讳,改钱唐为钱塘。
吴越国建都杭州,于922年(梁龙德二年)析钱塘县、盐官县各半,以及富春县的长寿、安吉2乡,设置钱江县(北宋改称仁和县),与钱塘县同城而治,同为杭州首县。北宋时,钱塘县设南阳、北关、安溪、西溪4镇11乡[3]。
南宋时,再次建都杭州,钱塘县与仁和县同为临安府首县。钱塘县城内隶6厢(左一南厢、左二厢、右一厢、城北右厢、城西厢、左一北厢)、52坊(和丰、怀庆、安荣等);郭外分13乡(履泰南乡、履泰北乡、惠民乡等)、62里(放马、胭脂、黄妃等)[4]。
元、明、清,钱塘县仍与仁和县同为杭州路、杭州府治所。1912年,仁和县与钱塘县合并为杭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