闡教 -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闡教中國清朝官職之一,此官職為一宗教性官職,品等從六品。該官職配置於僧錄司,設有左右闡教兩名。位階官等職務皆沿襲自明朝。1910年代,清朝滅亡後,該官職廢除。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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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孫文良,中國官制史,1993年,台北,文津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