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以恪 -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陈以恪,山东昌邑县人,清朝政治人物。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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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禎十五年(1642年)壬午科山東鄉試舉人。任壽光縣教諭,整飭學校,課士有方。升上海县知县[1][2]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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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编纂委员会. 《上海旧政权建置志》. 上海: 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 2001年. ISBN 7-80618-881-9. 
  2. ^ 清乾隆七年刊本《昌邑縣志·卷之五》:陳以恪,字備三,錡之子。白塔社人。登崇禎壬午科。任壽光縣教諭,整飭學校,課士有方,一時人文蔚起。陞江南上海令。
官衔
前任:
王孙兰
上海县知县
1662年-1663年
繼任:
邹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