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明国 -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陈明国(1966年10月14日),四川仪陇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人物,二级大法官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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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8月任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2015年1月任四川省司法厅厅长。2018年1月任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1]2021年1月,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副主席兼公安厅厅长[2]。2021年3月22日,欧盟宣布制裁陈明国,并冻结其资产、对其实施旅行禁令。[3],2021年12月,因同样的原因被美国财政部制裁,其在美資產將被凍結,與親屬亦無法進入美國[4]。2024年3月,接替王明山出任中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常委、政法委书记。[5]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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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陈明国. 中国法院网. [2020-04-2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4-22). 
  2. ^ 陈明国任新疆政府副主席、公安厅厅长 王明山不再担任(图 简历). 中国经济网. [2021-01-2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3-02). 
  3. ^ 新疆维吾尔人权:欧盟三十年来首次因人权问题制裁中国. BBC News. [2021-03-2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3-25). 
  4. ^ 国际人权日 美宣布制裁四涉疆中国官员与一实体. [2021-12-2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04-10). 
  5. ^ 陈明国已任新疆党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中国经济网. [2024-03-0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4-03-11). 
中国共产党职务
前任:
王明山
中国共产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书记
2024年3月-
現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职务
前任:
王明山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厅长
2021年1月-2024年3月
繼任:
潘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