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州府 -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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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初沿明制,為開封府屬陳州,領縣四。雍正二年(1724年),升陳州直隸州。十二年(1734年),升陳州府,並割太康縣、扶溝縣來隸,增附郭。治所在淮宁县,領縣七:淮寧縣、商水縣、西華縣、項城縣、沈丘縣、太康縣、扶溝縣[1]。
註釋[编辑]
- ^ 《清史稿》卷六十二 志三十七/地理九/河南/陳州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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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初沿明制,為開封府屬陳州,領縣四。雍正二年(1724年),升陳州直隸州。十二年(1734年),升陳州府,並割太康縣、扶溝縣來隸,增附郭。治所在淮宁县,領縣七:淮寧縣、商水縣、西華縣、項城縣、沈丘縣、太康縣、扶溝縣[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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